热点知识:养老诈骗防范指南(消费端&商家端)发表时间:2022-06-09 16:01 养老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第七次人口普查后,确定我国目前60岁以上的人数占总人口的32.2%。 诸如延迟退休、养儿防老等等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热议。 但在社会的阴暗面,有一波人利用老年人的养老焦虑心理,设计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方式。他们或是宣称提供“养老服务”、或是鼓吹老人投资“养老项目”、又或是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骗取老人一生的积蓄,摧毁了一个又一个家庭。 想要对抗他,必须先识破他,我们来看看养老诈骗到底有哪些形式呢 谎称代办社保、发放社保补贴: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发放补贴”等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谎称社保账户异常:谎称受害人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声称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需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 保健品诈骗(销售虚假养老产品):不法分子通过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以房养老:所谓“以房养老”,本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全称为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主要内容就是老年人将自身住房抵押给 保险公司,并按约定条件按月领取养老金至身故,为名下有房、手中无现金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养老新思路。诈骗分子往往是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以高收益高回报的噱头 诱骗老人办理房产抵押,并把抵押借来的资金拿去 购买虚假理财产品,使老年人陷入 房财两空的境地。 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 开展虚假养老帮扶:假借免费诊疗、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养老服务会费:以低价或免费养老服务为吸引点,邀请老年人入会,通过签订合同,购买床位,收取高额会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这些诈骗通常是从老年人贪小便宜,打发空余时间,养老金焦虑或者情感焦虑入手,又或者是通过恫吓的方式让老人误以为自己会受到惩罚,利用的是老人与现在繁复多变的社会的信息差。想要避免被诈骗的结局通常会需要家人的诈骗知识普及,以及经常的陪伴。 养老问题是关系国家根本的一个问题,我国目前也在积极打击相关诈骗。涉及到的罪名严重的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较轻的也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等等。有些商家可能并无诈骗本意,但实施的经营行为却不经意地触犯相关犯罪。这里也列一些相关罪名及定罪标准,各商家可以尽可能避免,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经营。 主要包括【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广告罪】 虽然现实中的确有不经意触犯相关罪名的情况,但也无需太过紧张或焦虑,刑法的判定标准还是很高的。 举例来说【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都有实施行为是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要求,虽然有各种关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但通俗来说,一般表现为收钱的同时即做好了不还钱的准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商家最容易涉及到收取预付金或者购物金后分批发货的问题,但通常表现为商家收取金额时不以销售实际商品或实际服务为目的。【虚假广告罪】通常表现为以假通真、以无充有,即,没有这个功能却谎称有这个功能。 现在老龄化日益加剧,巨大的市场去求让商家更多的去开发相关的服务、产品,这本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好事。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做到真实、公平、守信、会减少许多经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