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方欠钱不还,多次追讨仍然不还。这时候通常只能通过法院追回。
有两种方式,一是起诉,二是支付令。可以先考虑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的优势是方便快捷,法院的受理费也比照诉讼费更便宜。支付令生效后,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执行。
但支付令并不是申请就一定生效,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就会转入诉讼程序(需要补上差额诉讼费)。
诉讼追债在实践中则更为常见。